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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澳旅游申请表填写及有关须知
二、 交表、缴费及盖章 2.首次申办往来港澳旅游通行证参团的,由申请者本人携带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全额旅游发票原件,到受理的公安部门提交《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《申请表》附3张彩照、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)、全额旅游发票复印件办理通行证,并将公安部门出具的受理回执马上交回旅行社组团和确定出团时间(省属单位人员自行凭回执到省公安厅领证,并马上将通行证交回旅行社组团和确定出团时间)。办理出团手续为15个工作日以上。具体受理的公安部门及补充说明如下: 3.对持有效通行证参团的,参照以上第1、2点手续要求,除省单位人员外,其他人员无须自行到公安部门提交申请资料,直接将有关申请资料及通行证提交旅行社,由旅行社向公安部门申请签注。办理出团手续为9个工作日以上,加急办理为5至8个工作日。省属单位参团者出团时间待定。 4.除省单位人员外,所有参团者的通行证在公安部门办妥签注后,均由旅行社直接向公安部门统一领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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